我为斗鸡狂 发表于 2009-10-20 22:33:22

郑重申明

收到船佬的短信,说中原斗鸡论坛有人以"我为斗鸡狂"注册,在此本人郑重申明,那决非本人,本人只在中国斗鸡论坛注册,其它论坛都以游客的身份进入的.望鸡友们能互相转告.再有截止至目前,本人未在网上售过一条鸡,原因很简单,我是以打鸡为主的,手上的鸡有限,而且鸡有固定的流向,没必要在网上转让鸡.虽然很多鸡友来涵让我为他们物色种鸡打鸡,因看到网上交易容易有种种纠葛,怕稍不慎引来骂名,带来无端烦恼,因此一直未作回复,其实并不是本人高姿态,而是人言可畏,鸡的转让,只限于知根知底的鸡友,还望网上未谋面的鸡友能见谅.本人觉得,人生在世,当以诚信为本,特别是身在斗鸡圈,更应以诚信立足,有些斗鸡前辈这方面就做得很好,鸡是什么档次就如实相告求购者,他们从来不上网,可他们的鸡很畅稍,原因就是诚信为先,互惠互利.

南宁强哥 发表于 2009-10-20 22:53:55

说得好!!!

阿龍 发表于 2009-10-20 23:08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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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自己的路,让别人说去吧

鸡神 发表于 2009-10-20 23:11:34

自己走自己的路

小星星 发表于 2009-10-20 23:11:59

“人生在世,当以诚信为本”前辈说得很好,希望我们的生活中都能多一些诚信,少一些虚假,欺骗。

船老 发表于 2009-10-20 23:39:05

支持狂弟来澄清事实,在中原斗鸡论坛,的确有其人选用[我为斗鸡狂]的网名,从其的回贴技术水平,当知不是狂弟了,为免误会,特核实一下。用相同的网名注删不同的论坛好像并无犯错,但澄清不是我坛的网名原人就好。让全国鸡友知道,明白。

[ 本帖最后由 船老 于 2009-10-20 23:45 编辑 ]

鸡帅了压力大 发表于 2009-10-21 02:05:45

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!

贵州~阿虎 发表于 2009-10-21 02:05:59

原帖由 小星星 于 2009/10/20 23:11 发表 http://www.doujis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“人生在世,当以诚信为本”前辈说得很好,希望我们的生活中都能多一些诚信,少一些虚假,欺骗。

   同感,支持狂兄弟了!顶你

王福荣 发表于 2009-10-21 08:44:48

同一个网名的人很多 没必要大惊小怪的!

船老 发表于 2009-10-21 09:01:58

原帖由 王福荣 于 2009-10-21 08:44 发表 http://www.doujis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同一个网名的人很多 没必要大惊小怪的!
在有关的斗鸡论坛,不同于一般的论坛。因其有利益的交易可能,需要诚信为本,每人的网名其中隐含无形的信誉在内。事不关你当高高挂起,站着说话不腰痛。如果因误会网名的利益纠纷出现,再来论说,为时已晚,早说明白胜于晚澄清楚。[我为斗鸡狂]的郑重申明是有必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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