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谢 发表于 2009-11-28 12:55:05

刚刚发帖就有人顶了3页
版主英明、版主雷厉风行,顶!!!

贵州~阿虎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00:35

原帖由 南宁强哥 于 2009/11/28 11:30 发表 http://www.doujis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实际上也没什么用,标个一万,括号价可商量不就可以了吗?

首先,非常肯定和支持阿秋站长的强力举措!

再则,不管标价多少,关键是买家觉得值就可以!管他几百,几千还是几万!

爱鸡一生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09:13

顶一个。

小斗鸡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17:33

支持!!!!

柳州爱好者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19:27

这样才是正确的发展

zqy1970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30:31

非常的、大力的支持版主的发帖,但还要看执行力度怎么样

爱友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45:45

支持版主

韦唯鸡 发表于 2009-11-28 13:58:15

支持 顶、、、、、、

一了百了 发表于 2009-11-28 14:05:49

这就对了

raoshuili 发表于 2009-11-28 14:26:51

支持..
页: 1 2 [3] 4 5 6 7 8 9 10 11 12
查看完整版本: 明码标价公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