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斗鸡论坛_斗鸡之家
标题:
友谊交流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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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秋
时间:
2011-3-9 14:21
标题:
友谊交流规定
论坛设置“友谊交流”版块之目地是为增进全国鸡友之间的交流和友谊,共同提高玩鸡水平。
鸡友可在论坛发表挑战或应战的帖子,交流成功后,
建议约战双方私下商议约战详细
,以保证约战的顺利进行及双方的安全。
为保障论坛的正常安全运行,避免给论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,以后禁止用户发表“
彩金
”、“
约战定金
”等文字,更不可带有具体
金额
(无论金额多少)。
作者:
凭祥老炳
时间:
2011-3-9 14:27
理解论坛管理的隐性难处,支持秋!
作者:
等的就是你
时间:
2011-3-9 14:32
顶一个走人!
作者:
镇远老郭
时间:
2011-3-9 14:35
顶. 支持..
作者:
601611886
时间:
2011-3-9 15:29
好主意,,顶,,是不是有些人的鸡没对子打了
作者:
贵州~阿虎
时间:
2011-3-9 15:48
非常赞同秋管的措施及说法,支持!
作者:
宾阳斗鸡迷
时间:
2011-3-9 16:20
一律采用以“一万”等于“一个大米“的形式。。。
作者:
怀化小舒
时间:
2011-3-9 17:23
支持。。。。。
作者:
金秀斗鸡
时间:
2011-3-9 17:25
支持.....................
作者:
小老虎
时间:
2011-3-9 18:34
支持秋管难处。
作者:
波底爱斗鸡
时间:
2011-3-9 18:35
支持秋管…
作者:
王福荣
时间:
2011-3-9 18:45
大力支持
作者:
风霜血雨
时间:
2011-3-9 18:49
支持。
作者:
laopo2005
时间:
2011-3-9 19:36
理解 支持秋版主
作者:
龙州小黄
时间:
2011-3-9 19:45
顶你版主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
思州斗鸡
时间:
2011-3-9 20:13
支持.....
作者:
宇麟斗鸡
时间:
2011-3-9 23:13
非常支持~~斗鸡交流可以,但没必要赌气~~~~~~~
作者:
老顽童
时间:
2011-3-9 23:27
支持、、、
作者:
ko王
时间:
2011-3-29 18:23
支持顶秋版主。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
校长
时间:
2012-6-7 10:54
支持。以后鸡友想越打可以在论坛约但是采金可以用一万等于一米。或私下交流。禁止漫骂和攻击/希望大家少点争吵。多点交流。换论坛一片净土。
作者:
福鼎小肖
时间:
2012-6-7 12:28
支持秋版主
作者:
勐茶鸟人
时间:
2012-7-8 15:42
支持。。。。。
欢迎光临 中国斗鸡论坛_斗鸡之家 (http://www.doujis.com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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